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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向飞指控李荣浩侵权演唱的《路一直都在》具体发生在什么演出场合?

admin每日大瓜2026-03-302540

吃瓜简评:

## 《路一直都在》:一场公益演出背后的版权罗生门,在2013年的那个暮春之际,一场名为《行走的力量》的音乐分享会在北京的某个小剧场上悄然拉开帷幕,这场非营利的公益演出,汇聚了来自各行各业的音乐人,共同演唱一曲《路一直都在》,在这场看似温暖的音乐盛宴上,一个普通的吉他弹唱,却引发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版权纠纷,折射出整个音乐产业的深层矛盾。,据公开资料显示,这场音乐分享会的主办方是陈坤的团队,整个演出从场地租赁、设备准备,到版权对接,都由主办方统一负责,演出当晚,李荣浩作为音乐总监,以一把吉他,演唱了这首经典之作,值得一提的是,这场演出并未设立票务,也未有任何商业赞助,所有参与者均为无偿献声。,在版权纠纷的核心,始终存在一个棘手的问题:这场演出是否具有商业性质?李荣浩在回应中明确表示,这是一场纯粹的公益活动,完全符合《著作权法》第二十四条的"免费表演"要件,这种非营利性质的表演,理论上是可以豁免版权授权的,但问题在于,音乐产业的商业属性往往模糊难辨,主办方的责任边界又该如何划定?,更为复杂的是,2013年《路一直都在》的词曲版权当时是由环球音乐代理,吴向飞在2021年才通过诉讼收回版权使用权,这意味着在这近十年的版权归属过程中,存在一个明显的断层,这种历史背景的复杂性,使得指控方难以找到可靠的证据链条。,面对吴向飞的指控,李荣浩提出了四个核心质询:要求明确侵权场次、否认商业演出性质、询问授权流程以及承诺担责前提,这两人的对峙,实际上是整个音乐版权维权体系的缩影,在这个体系中,版权的责任主体往往模糊不清,尤其是在公益演出这种特殊场景下,表演者的权责边界更是难以界定。,而吴向飞的维权诉求,则面临着多重矛盾,首先是时效问题,2013年的事件难以在2023年维权时找到可靠的证据,其次是法律豁免争议,若公益演出符合《著作权法》第二十四条的要件,可能会豁免授权义务,最后是发声时机的问题,指控方的诉求恰逢李荣浩自身正处于维权热点之际,被质疑是借助舆论炒作个人版权纠纷。,这场始于公益舞台的版权纠纷,终究因为证据的缺失而难以定案,但更值得深思的是,音乐版权体系中的各个环节:创作者、代理方、表演者之间的关系,往往像一条支离破碎的"三角",缺乏清晰的责任划分和权利流向。,在这场版权罗生门中,我们看到了创作者弱势的现实:吴向飞指出,环球音乐长期压低版权分成,导致《路一直都在》全年收益仅271元,我们也看到了版权代理透明度的缺失:在商业活动中,歌手往往依赖主办方获取授权,但在公益场景中,表演者的版权历史却成了一个谜团,更令人担忧的是,维权异化的风险:将版权代理方转化为替罪羊,可能会让权益保护沦为流量经济的工具。,这场风波的最终平息,仍未能给音乐版权维权体系带来根本性的改变,公益演出的授权标准仍需细化,版权代理的透明度亟待提升,维权诉讼的证据标准也需要明确,只有当版权维权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,才能避免版权保护的公信力被消解。,《路一直都在》这首歌的旅程,是从创作者到代理方再到表演者的一个漫长历程,在这条路上,我们仍需要为版权的清晰标记而努力,或许有一天,这首歌的"路",真的能找到明确的方向。

吴向飞指控李荣浩侵权演唱《路一直都在》的事件,核心争议聚焦于2013年陈坤发起的公益项目“行走的力量”音乐分享会——这场非营利性演出被多方证实为侵权指控的唯一关联场合,而李荣浩的迅速回应与吴向飞的证据缺失,将一场版权维权演变为行业授权体系的公开拷问。

事件核心:演出场合的唯一指向

根据公开信息,吴向飞指控李荣浩未经授权演唱《路一直都在》的具体场合,指向2013年陈坤“行走的力量”公益音乐分享会。李荣浩以音乐总监身份参与该活动,并在现场以吉他弹唱形式表演此曲。该演出具有以下关键属性:

1. 非盈利性质:活动属公益项目,无门票收入、无商业赞助,表演者未收取报酬。

2. 主办方责任归属:演出由陈坤团队统筹,场地、设备及版权对接均由主办方负责。

3. 历史版权背景:2013年《路一直都在》的词曲版权由环球音乐代理,吴向飞2021年才通过诉讼收回权益,二者存在近十年的版权归属断层。

李荣浩的回应逻辑:四问定责

面对指控,李荣浩在34分钟内提出核心质询:

1. 要求明确侵权场次(年份、具体活动);

2. 否认商业演出性质(非个人演唱会/音乐节/晚会);

3. 询问授权流程(是否有公司向吴向飞申请授权);

4. 承诺担责前提(若责任属实将赔偿道歉)。

其回应强调两点核心:一是演出场合的公益属性豁免商业授权义务;二是版权责任主体应为主办方或代理方(环球音乐),而非表演者本人。

吴向飞的维权矛盾:证据缺失与动机争议

吴向飞虽坚称“任何公开演唱均需词曲作者授权”,但未能提供李荣浩侵权场次的具体证据。其主张存在三重矛盾:

1. 时效冲突:指控的演出发生在2013年,而吴向飞2021年才起诉环球音乐追讨版权,难以追溯过往授权链条。

2. 法律豁免争议:公益演出若符合《著作权法》第24条“免费表演”要件(不售票、无报酬、非营利),可豁免授权。

3. 发声时机疑点:指控恰逢李荣浩维权单依纯侵权《李白》的舆论高峰,被质疑借势炒作自身版权纠纷。

行业症结:版权链条的“三角困境”

事件折射音乐版权体系的深层矛盾:

- 创作者弱势:吴向飞揭露环球音乐常年克扣版税,《路一直都在》年收益仅271元,凸显词曲作者权益被代理方侵蚀的常态。

- 授权责任模糊:商业活动中,歌手依赖主办方获取授权;公益场景中,表演者无法追溯版权历史。李荣浩的回应实为行业责任边界模糊的缩影。

- 维权异化风险:当创作者将歌手而非版权代理方作为追责目标,维权可能沦为流量博弈工具。

结局:无证据的指控与行业启示

截至风波平息,吴向飞始终未补充李荣浩侵权的实质性证据,其主张因脱离版权代理体系的历史背景而难以立足。这场争议的启示在于:

1. 公益演出的授权标准需立法细化,避免创作者与表演者责任错位;

2. 版权代理透明度亟待提升,防止环球式剥削重演;

3. 维权应基于证据而非舆论审判,否则将消解版权保护的公信力。

这场始于公益舞台的版权罗生门,终因证据的缺席成为行业授权漏洞的鲜活注脚——当一首歌的旅程贯穿创作者、代理方与表演者,《路一直都在》的“路”,仍在等待清晰的路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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